北京讨债公司提示:债务人不还款时,有担保人,起诉谁?
发布:2021-01-08 11:06 编辑:fengxing 热度: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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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的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一种是连带保证,担保人也需要清楚的自己知道自己是怎样担保的。

      1.一般保证

      这是指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清款项,此时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人要求还款,如果这时候债务人不能还款,才需要担保人来承担担保责任。

      这种方式一般是在借款时就明确了只有债务人不能还款时才承担责任。所以这时债权人讨债是有先后顺序的,不能直接找担保人。而且向法院的起诉对象也只能是债务人,而不是担保人。

      但是如果担保人拒绝承担担保的责任,这时候债权人是可以向法院起诉担保人的。

      2.连带保证

      这种方式是指担保人和债务人的还款义务是相同的,只要明确保证的具体方式都是连带保证。这时候债权人讨债没有先后顺序,向法院起诉也可以任意选择起诉对象,或者上方一起起诉。

      总的来说,担保人具体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是要看到担保方式来决定的。如果有还款义务就可以将担保人作为被告。更多关注www.bjcxtt.com 风行商务北京要债公司,北京要账公司,北京追账公司 原创编制,转载请注明出处QQ图片2020072009062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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