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大家经常遇到熟人借钱的问题。熟人之间借钱,如何保证在不伤感情的情况下,把借出去的钱按时要回来。为此,央视财经邀请知名律师焦春雷律师为大家解读,熟人借钱要注意的6个问题。
借钱以现金支付时要写借条和收条
焦律师:现实生活中,如果借钱是以现金的方式支付,最好要写借条。借条上的信息包括,借款人名字、身份证号,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归还时间,以及支付的方式。只要借条满足以上几点,如果真的遇到纠纷,出借方的债权很容易实现。
此外,如果是以现金方式支付,最好让借款人为出借人打一个“收到了借款金额XX元”的收条。这样的话,出借人将来在实现债权的时候就有一个对方收到了钱的证明。
银行转账可以作为出借人的债权凭证
焦律师:在互联网时代,很多借款都是以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大家要保存好现金的流转方式,以保证将来在债权得以实现的时候有一个凭证。
举个例子,如果出借人有转账凭证,借款人不承认。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可以拿着转账凭证到相关的管辖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如果借款人提出来我没有借款,或者是说这个款项是属于货款或者其他款项的话,就需要由借款人进行举证。如果借款人能够举证证明出借人转给借款人的钱是其他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还需要进一步举证借款行为的发生。如果借款人无法证明收到的钱是其他的款项,那这个借贷关系是成立的,法院也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借款利息中的24%和36%怎么理解?
焦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息不能超过24%的,超过24%到36%的部分,是属于效力待定的,超过36%的部分,那就属于不受法律保障了。
举个例子。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规定的利息是30%。如果借款人已经把30%的利息支付给了出借人,那在诉讼中借款人要求出借人返还6%的利息时,法律上是不予支持的。但是如果借款人只支付了24%,这个时候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剩下的6%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出借人的请求。
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借出去的钱就要不回来了?
焦律师:民间借贷,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也属于借款合同,它的法律关系是合同关系,是有诉讼时效的。正常的诉讼时效是,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那就是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两年之内。如果两年之内你没有任何的索要行为,也没有起诉,过了两年,这个债权关系就进入了自然债权关系,这时债权人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来保护自己权利,法院可能会无法去支持债权人的权利。但是如果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那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长时效是20年,20年之内,您可以随时提出借款人来偿还您的借款。
“砍头息”不合规
焦律师:“砍头息”是指在借款发放的同时,直接将借款的利息全部扣除,这种情况下借款人拿到了钱,实际上就是已经扣除利息的钱了。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借钱本金。
此外,砍头息”的方式有多种。举个例子,小B向小A借了3万元,规定利息是500/月,但小A先把500的利息扣下后,又让小B写了一个3万的借条,这是一种形式;还有一种形式是,借条约定的是3万元,银行转账支付也是3万元,但是同时借款人又将1500元利息以他另外一张银行卡转回给出借人,以这种方式来隐藏“砍头息”,这些情况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出借人不能向借款人家人索要欠款
焦律师:民间借贷合同属于一种民事合同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所签署的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而言,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仅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因此这种民间借贷,出借人是不可以向借款人的家属或者孩子或者父母去索要借款。
一个人想你借钱,如果不想还你钱,他一般会写以下几种借条:
第一种:签名用绰号或签名模糊
借条各项信息之中,借款人的签名最为重要。一般来讲借条上需要写明借款人的真实姓名,姓名后面最好加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号。为了防止借款人用昵称或假名,签字是最好让借款人在姓名上按手印,因为按手印与签字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现在市面上有一种“自动褪色魔术笔”,有这种签名过段时间字迹就会消失或者变得模糊。在写借条时,最好自带笔墨。
第二种:混淆“借”和“欠”的概念,且不注明还款日期
借条和欠条是不同,两者在都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情况下,借条的法律时效性是20年,而欠条的法律时效性是2年。
诉讼时效并不是从借你钱的那天开始算,而是在北京风行要账公司小编向你要钱而你拒绝还钱的第二天开始算两年,而且诉讼时效是可以重新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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