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方欠的钱双方共同承担吗
发布:2025-04-29 07:22 编辑:fengxing 热度:2
离婚后对方欠的钱是否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取决于该债务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需共同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以下债务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意思表示形成的债务双方共同签名确认的债务
一方借款后另一方事后追认
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务例如子女教育、医疗费用、日常消费等基础开支
即使以个人名义借款,只要用于家庭生活即属共同债务
共同生产经营相关债务如夫妻共同经营企业产生的债务
一方经营但收益用于家庭生活的情况
二、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无需共同承担)
以下债务一般由欠债方自行承担: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借款如单方大额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
债权人需举证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才能主张共同承担
违法或不合理开支债务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产生的债务
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形成的债务
婚前债务未转化用途婚前购房借款,若房产未转化为共同财产或未共同使用
三、处理规则
共同债务处理:离婚时先用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可协议或由法院判决分担比例。
争议解决:对债务性质有争议时,需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借款用途、合同等证据认定。
核心提示:实践中,若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且涉及医疗、教育等家庭必要开支,法院更倾向于认定为共同债务。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个案分析。 更多关注www.bjcxtt.com 风行商务北京要债公司,北京要账公司,北京追账公司 原创编制,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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